投标人资格条件
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响应招标、 参加投标竞争,是成为投标人的一般条件。但其要成为合
格投标人,还必须满足两项资格条件:(1)某某有关规定对不同行业及不同主体的投标人资格条件;(2)招标人根据项目本身要求,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。
根据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》第20条的规定,投标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应具备下列条件:(1)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;(2)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,包括专业、技术资格和能力,资金、设备和其他
物质设施状况,管理能力,经验、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;(3)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,投标资格被取消,财产被接管、冻结,破产状态;(4)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;(5)法律、某某法规规定
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根据《某某采购法》第22条的规定,供应商参加某某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
力;(4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(5)参加某某采购活动前3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(6)法律、某某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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